加拿大运输部警告说,加拿大PSC检查官近期将着重关注船员超期服务的现象,将迅速回应任何有关的投诉或迹象。如果船舶未按照2006年《海事劳工公约》有关要求安排船员换班,将被滞留整顿。
尽管有报告称,由于全球COVID-19的限制,船员仍滞留在船上,但在加拿大,船员作为海上运输部门的关键工人,在疫情流行期间对于船舶货物的运输至关重要。
因此,加拿大运输部还与加拿大移民、难民和公民部以及加拿大边境服务署紧密合作,以帮助船员换班。
除此之外,加拿大还是保护船员权利的国际公约的签署国,例如2006年《海事劳工公约》(MLC2006)。
船员就业协议(SEA)
国际劳工组织ILO有关海事劳工问题和COVID-19的最新信息说明指出,主管当局(例如船旗国)可以出于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和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批准对MLC 2006的豁免。
加拿大交通部指出,在加拿大水域作业的外国船只,必须遵守以下规定:▼▼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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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始终遵守2006《海事劳工公约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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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位在船船员必须拥有有效的《船员就业协议》(SEA),并且该协议必须由船员和船东或船东代表双方签署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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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给船员足够的时间来审查协议并征求建议,并在签署前自由接受条款和条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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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船员必须有有效的雇用协议,直到船员下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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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东必须尽一切努力安排船员下船,以确保船员自上船工作之日起,服务期不超过11个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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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加拿大水域作业的外国船只,如没有有效的船员就业协议,将受到执法行动的约束,但不限于拘留或行政罚款。
如果船员在船工作已经超过11个月,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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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尽一切努力安排船员下船,但是发生了船东不可控且不可预见的事件,导致无法进行船员换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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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员自愿接受延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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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项经船旗国批准的计划,待船员返回其本国(遣返),将尽快安排船员下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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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采取措施保护船员的心理健康并帮助其抗疲劳。
港口国监督检查
对在加拿大水域作业的外国船舶进行船舶检查,以确保该轮遵守2001加拿大航运法和国际公约。
在港口国监督检查期间,PSC官员将检查在船上超过11个月的所有船员。官员将核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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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船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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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员已签订的连续合同的数量和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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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加拿大没有计划或完成船员换班的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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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只近期是否会在某个港口完成换班
如果有任何问题,在纠正不符合项,或直到他们接受船旗国批准的纠正此类不符合情况的行动计划,并对该计划将尽快落实感到满意为止,港口国官员将不允许船舶离港。